衣长65.5厘米,质地为棉麻纤维,中山装上衣,黄褐色,整体素面无纹饰,竖领,上衣袋口缝有补丁,下衣袋有盖,做过改小处理。1978年,广西南宁市李明瑞女儿李应芬捐献。
李明瑞,广西北流县人,滇军讲武堂韶州分校毕业。参加北伐战争,先后任国民革命军旅长,副军长,第四集团军第三路代总指挥。1929年夏任广西军事编遣特派员,与共产党合作,参与领导百色起义和龙州起义,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任中国红军第七军、第八军总指挥。他率领红七军进行保卫根据地的战斗、北上远征战斗和中央苏区的反“围剿”战斗,是北伐军和红军中的一员虎将。1931年10月,在江西省于都县因错误的肃反扩大化而被错杀,1945年中共中央为李明瑞平反昭雪,并追认为革命烈士。


